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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 天津发文扩大职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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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天津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通知)。《通知》扩大了评估范围。参加职称评审的高技能人才范围扩大到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馆、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他们的教育背景和成就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以帮助人才的发展。
高技能人才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参加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具有高级工以上专业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在当前岗位上近3年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相应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衔的评审。
《通知》要求,在学历和资格条件方面,建立技能人才学历比较认定制度。全日制技术学院中级班、高级班和预备技师班(技师)毕业生可参考中专、大专和大学的学历申请。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能工作的就业经验,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资格积累。
在专业能力和成就条件方面,要突出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高技能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操作规程执行、解决生产问题、,以及参与技术改造和创新。创新成果,如技能竞赛获奖、工业建设方法、操作方法、已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等,都可以被视为职称评审的代表性成果。对学历、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没有限制性要求。
《通知》还包括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聘用具有技术技能的“双师型”人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度、工资协议制度、股权期权激励、设立高技能领领军人才特殊岗位津贴和学生津贴,有效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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