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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条” 集聚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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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要

●培育造就特色乡土人才,新选拔培养“三带”名人250名左右、能手500名左右、新秀1500名左右

●稳定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6000名左右、每万服务人口配备35名基层卫生人员

●发展壮大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建设2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造150个创新团队

 

本报南京讯 (通讯员 苏农轩 苏组宣)近期,江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出台20条硬招实招,推动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为全面加快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重点培育壮大5类乡村人才队伍。加快培养乡村产业人才,形成现代“新农人”群体,培育高素质农民75万人。培育造就特色乡土人才,深入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鼓励通过产业化的方式传承发展乡土特色产业,新选拔培养“三带”名人250名左右、能手500名左右、新秀1500名左右。选优建强乡村治理人才,加强乡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法律人才培养使用,实现农村地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农村基层治理网格“法律明白人”实现全覆盖。稳定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人才,聚焦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6000名左右、每万服务人口配备35名基层卫生人员,同时引导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及团队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发展壮大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加大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培育力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关键领域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建设2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造150个创新团队。

引培并举,不断拓展乡村人才来源渠道。在拓宽途径育才上,要求开展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开设乡村技术技能特色专业和特色班,鼓励农业企业等下沉智力资源,为乡村振兴储备专业人才。在创新渠道引才上,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规划师、离退休人员等以投资兴业、援建项目等多种方式投入乡村振兴,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等一系列“计划”和“行动”,引导大学生、院士专家等各类人才到农村、到苏北、到基层建功立业。在搭建平台聚才上,要求建好用好各类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平台载体,开展“亚夫全省行”科技行动计划等,推动农业科技人才下乡服务,引导农村地区有条件的电商平台、特色产业园区、特色田园乡村等建设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举办“互联网+”大学生等创新创业大赛,为广大“农创客”搭建平台。在县域统筹用才上,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事业编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县管乡用”等制度。

分类施策,进一步强化乡村人才政策扶持。完善人才服务乡村制度,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吸引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稳定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鼓励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领办创办的农业企业投资。分类制定乡村人才评价标准体系,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淡化成果和论文指标,完善乡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开展乡土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加大乡村人才待遇保障,探索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和乡镇卫生院人才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乡村人才给予量身定制的低息信用贷款,优先保障返乡入乡人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加大人才激励奖励,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鼓励按规定开展乡村人才评比表彰。

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要求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定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规划。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建立信息库和需求清单,健全乡村人才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与服务网络。在优化发展环境上,要求建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发展条件,吸引人才留在农村;鼓励发展乡村人才服务业,为乡村人才提供中介、信息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立乡村振兴学院,打造短期轮训和长期培养培育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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