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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度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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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人社法治工作迈向新台阶,取得新成效,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获得2021年度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全国赛一等奖,在全省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联席会议和全省行政立法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列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集体学习等形式多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实时转载各类文章50余篇,浏览量近2万人次。在《安徽人力资源会保障》内刊跟进开设“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专栏,提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水平。

(二)严格履行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督办,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全年研究法治重大问题近40次,把人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比如,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要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并批示要求按月通报厅本级相关情况,督促市县人社部门严格落实出庭应诉要求;主持召开厅2021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法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涉法重大信访事项。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并作研讨交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

(三)加强法治建设规划引领。年初制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十项重点法治工作”“十项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落实《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新要求,组织实施2021-2025年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总体思路调查研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制定印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皖人社发〔202124号)。

二、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人社立法。省人社厅高度重视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做好立法草案起草工作,并按照规定报请审查审议。目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31日起施行。立足工作实际,及时向省人大、省司法厅提出立法建议。省人社厅报送的《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已列入“十四五”时期政府立法项目清单;《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修订)》已纳入省政府规章一揽子修改计划,《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工作也在按计划推进。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坚持动态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先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等7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宣布废止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对2件省政府规章提出修订建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自公开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报备,2021年共报备规范性文件19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

(三)构建科学完备的清单体系。组织完成政务事项清单集中调整,按照“做减法”原则,厅权责清单从26项压至22项,中介服务清单全部“清零”;按照“做加法”原则,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调增至91项。制发全省人社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升级版),告知承诺事项由26项“加码”至31项。对全省人社系统3个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同步调整。

三、严格规范,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认真贯彻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实行初审、复核、审核三级审查,确保审核质量。主动借智借力,建立厅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核机制,特别重大事项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咨询论证。建立联动机制,在公文处理系统中专门设置合法性审核环节,对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起草单位主动申请和厅办公室审核“双控”机制,确保应审尽审。厅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主动听取合法性审核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021年,省人社厅实施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72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65件,审核重大协议合同4件,共提出审核意见200余条。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要求,提升审查工作质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注重统筹兼顾,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政策文件清理、规范公文办理程序等相结合,努力做到互促互进、有机统一。对公平竞争审查中存在较大分歧或意见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及时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听取专业意见,防止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或政策措施出台。截至目前,省人社厅共审查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22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22件,提出各类审查意见20余条。

(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选优配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实行厅法律顾问团队固定坐班制,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的时效性。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复议应诉案件处理、服务重大决策和相关涉法事务达130余次。从厅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中,择优选任公职律师,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动态调整。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和出庭应诉等工作。

四、强化监督,持续规范人社部门行政执法

(一)持续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2021年全省人社系统共有467人通过人社专门法律知识“初试”和公共通用法律知识“复试”两级考试方式,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厅新进人员及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省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处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业务培训班等,提升履职能力。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行复议申请一次性告知制度,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厅行政复议应诉文书签批流程,做到复议决定三级审核,被复议案件和厅第一被告诉讼案件四级审核。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法律顾问、机关处室集体会审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2021年,省人社厅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5件。

(三)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厅本级每月定期向厅党组报告出庭应诉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要求全省人社系统自查整改。对经过省人社厅复议的诉讼案件,坚持做到开庭前提醒相关人社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2021年,厅本级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8件,做到行政负责人应出庭尽出庭,作为第一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为100%。全省人社系统连续7个月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全省人社系统年度抽查计划,明确联合抽查事项,规范抽查程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重复抽查,执法扰民。结合“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平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妥善处理预警信息40条。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核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认定“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172户。在全省部署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省厅组成12个检查组,对16个市和32个县区开展抽查。

(五)联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果。完善自由裁量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会同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同时避免矛盾产生。与法院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冻被查封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与公安机关实时对接,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及时向省信用平台推送有关违法用工信息,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五、多措并举,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认真制定落实普法规划和清单。研究制定《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23号)。遴选十项重点普法活动,形成厅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半年一调度,采取温馨提示等方式跟踪督办,年度普法任务全面完成。健全完善人社法治政策解读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23号),建立政策解读前置审查和宣传绩效评估督导工作机制,在立法、执法和提供公共服务各阶段实时普法。2021年省人社厅共发布《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13件,并编印2020年度人社政策文件汇编和《人社“百条政策”解答》,促进普法与工作融合发展。

(二)努力全面提升普法效果。依托“安徽人社”新媒体平台精心策划“劳动仲裁微故事”“工伤保险举案说法”等系列宣传,以“案例分析”“举案说法”“政策小课堂”等形式发布政策法规信息700余条。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巡视整改——就业培训政策宣传”等多个专栏,实时更新、累计转载各类学习宣传信息稿件228篇。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和“创业江淮”微信公众号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政策解答和政策宣传,累计点击量5.1万余次。发挥《安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内刊宣传阵地作用,完成4期编印发行任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与三牌楼社区党委联合开展“人社政策法规社区行”,宣传宪法、法律和人社领域相关法规政策等。筹备建设省级人社政策知识库,统一对外答复口径和标准,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度。大力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安徽省人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指引》已通过专家论证。

六、狠抓落实,保障法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2021115日前将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相关协调小组。202131日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认真落实重要法治事项审批报备制度。坚持有件必备,做到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或者拟开展的重要试点,实时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审批。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请示汇报。2021年,省人社厅共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涉及法律法规重大问题10余次。

(三)积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报送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信息。2021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徽省企业劳动关系工作指引》编印工作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简报中刊登。

(四)加强法治工作经费保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厅机关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法律顾问、法律宣传、专家咨询、法治培训等方面安排资金,做到合理开支、保障到位。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当前人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如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证据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基层人社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安徽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人社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衔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改革前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从快稳妥处理,防止“积案”产生。加强过渡期的案件受理衔接、办案合作和请示汇报,确保过渡期间的复议办案质量、效率、标准“三不降”。

(二)聚力提升全省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以示范创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贯彻落实人社部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意见,全力指导扶持市、县人社部门争创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成果。积极推进《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出台等立法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力度,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按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情况报告。

(三)大力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安徽省人社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皖人社发〔202123号)。发布《安徽省人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指引》,抓好《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

(四)始终坚持在改革中推动人社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厅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及施工方案,并跟踪督促推进。及时向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上报改革动态。动态调整厅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减少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和告知承诺制等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求,抓好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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